澄开委〔2009〕5号
江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关于做好2009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工作
的实施意见
新城东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快推进现代化科技新城建设,根据澄开委[2009]1号文件,依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开发区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导向,以建设“勤政、廉洁、创新、高效”机关为目标,按照“注重实绩、严格考核、表彰先进、示范导向”的原则,采取统一考核、分类评比的办法,优化指标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实施科学评价,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监督作用,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察审计局)、招商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新城东办事处(社会事业局)、三创办公室、服务业办公室、创业园,共11个部门。
三、考核内容
(一)履行职能工作。重点考核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工作、重点工作、实事项目、民生指标和本部门提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条块工作牵头协调的情况。
(二)效能建设工作。主要指机关共性的工作,设立的考核内容主要有:(1)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2)党风廉政建设;(3)精神文明建设;(4)社会稳定工作;(5)依法行政;(6)政务信息;(7)服务效能;(8)交办、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考核办法
按照相关的考核指标要求进行绩效考核,主要采取以下办法:
(一)平时考核制。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开发区2009年度50项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能工作,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审定后下发各部门。
2、开展季度自评与考评。各部门在每季度末,对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要实事求是,如工作目标有调整或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须说明理由。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对各部门季度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年度考核制。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1、部门总结。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撰写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按规定进行自评。
2、综合考核。由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部门的履行职能和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了解是否有“一票否决”的情况。
3、领导评议。根据各部门履行职能、效能建设情况,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在年底时进行综合评议。
五、计分办法
按照百分考核的要求,考核建立在客观数据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内容,确定考核标准,设定相应权重,科学合理地评价各部门的工作实绩和效能建设情况。年度考核得分在80分及其以上的为合格,90分及其以上的可推荐为优秀,80分以下、60分及其以上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具体计分办法为:
年度考核总分=领导评议分×30%+履行职能工作考核分×50%+效能建设工作考核分×20%。
1、领导评议。领导评议分取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参评领导综合评议的平均分。
2、履行职能工作考核。主要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逐季进行考评,年终进行考核,并按照平时考评分30%的权重、年终考核分70%的权重折算分值。
对定量的目标任务,视目标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比例相应加扣分;对定性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得相应分值,没有完成的按该项目的目标分值相应扣分(考核明细附后)。
3、效能建设工作考核。主要是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细则规定(考核细则另行下发),在年底时进行考核并相应加扣分。其中:
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准分为15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5分。
党风廉政建设:基准分为15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5分。
精神文明建设:基准分为10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0分。
社会稳定工作:基准分为10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0分。
依法行政:基准分为10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0分。
政务信息:基准分为10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0分。
服务效能:基准分为15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5分。
交办、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基准分为15分,视责任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相应加扣分,最多加扣各15分。
六、奖惩办法
为激励各部门争先创优,促进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对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的确定
按照分类评比的原则,考核对象分党群、综合、经济3大类评选先进集体,具体为:(1)党群类: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察审计局)。(2)综合类: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局、新城东办事处(社会事业局)、三创办公室。(3)经济类:经济发展局、招商局、财政局、服务业办公室、创业园。
根据上述分类情况及年度综合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分类部门50%的比例确定“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具体由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办公室提出推荐名单,提交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先进个人的确定
具体按照《江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意见》(澄开委[2008]3号)文件精神执行。同时,根据部门考核评定等级作相应调整,其中:对评定为绩效考核先进集体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开发区年度考核中可以评为优秀,其部门在开发区年度考核中的个人优秀等次比例可以由15%提高至20%;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扣除其全年考核奖金的20%,其部门在开发区年度考核中的个人优秀等次比例由15%降低为10%。
(三)考核奖惩的确定
设立部门绩效考核奖,绩效奖的基数原则上为全年的增加部分,具体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年终时确定,并根据考核等次,适当拉开部门绩效考核奖的发放差距,酌情加大奖励力度。
在此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取消其当年获得“绩效考核先进集体”的资格,名额各组依次递补;所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绩效考核由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领导小组(详见澄开委[2008]2号文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为加强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增加经济发展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办组、监督检查组和目标管理组,办公室、督办组、监督检查组仍按照澄开委[2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目标管理组设在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的定期汇总和跟踪分析。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部门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要每月进行自报、每季进行分析、年终进行总结。开发区机关效能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督查,掌握动态情况,研究对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新城东办事处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对各行政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落实。在考核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科学合理评价,务求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总抓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上报情况和呈报数据要客观真实。纪工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的评优资格,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